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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lobal blog category: Fashion
Posted by lovel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0) Trackback(0) Hits(696)
原來....我還以為電腦壞了
公開資訊
哪裡來的三流Programmer?
程式系統的錯誤~不是我們的責任
當然不是所謂的火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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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....我還以為電腦壞了
原來是這樣...我還以為電腦壞了!!第一名的票數少了好多...原來是用灌的!!!而一個IP一個小時只能投一票
所以就是有50個人也是一個小時只會有一票
說第一名用灌的
那怎麼不見第二名的超越?
明明相同的限制發生在所有參賽者上面
一樓的發言有欠公道唷
公開資訊
利用程式灌票是否也代表貴站台程式有漏洞?怎麼能自己先發生的錯誤要參賽者承擔?你們說第一名的灌票,那第二名沒有嗎?我每天上來看,兩方競爭都很激烈,結果公告說灌票所以減票,引人爭議,殊不知這是另一種黑箱作業!!!因為有參賽者的票數突然暴衝...
哪裡來的三流Programmer?
連是不是灌票都看不出來?這麼一點最基本的common sense都沒有,
難怪也只能呆在pixnet這種鳥地方囉。
誤判他人灌票、硬是扣人家票就算了,
更扯的是直接ban IP,覺得自己太丟臉所以殺人滅口嗎?哈哈....
請擁有一點基本的人性面,不該只是傻傻地看0和1。
程式是死的,使用者是活的。
程式系統的錯誤~不是我們的責任
請問貴站是如何判斷利用程式大量註冊帳號灌票的行為?帳號ID接近?信箱接近?
一個人多個痞客邦帳號是不被允許的?
請問扣票修正的標準?
規則是貴站自己所訂定
程式未編寫完善應該是你們自己所要負責
以正當的手法衝人氣
卻被貴站以此莫須有的罪名扣票
難以讓人信服
煩請給個更加合理的解釋
別讓一個好好的活動抹上黑箱作業的污點
同事支持同事是合理的事,並不是灌票..搞清楚
為蛇咪你們的錯誤要我們來承擔~太不負責任!
為什麼說pixnet是誤判?
哪裡看得出來是不是誤判呢?
在證據不足時
利益歸被告
在這個事件裡
被扣票者就是被當灌票行為的被告
拿不出讓人信服的證據就是誤判!!
更何況
這次pixnet是拿後果當前因做說法
明明就是pixnet本身的疏失
事後扣票說不過去吧
如果跟妳沒有利益衝突有什麼好火大的呢~
嗯~^_<
不過這已經第二次了,PIXNET是不是也思考一下辦活動的方式呢
畢竟網路投票這種事,被灌票是常有的咩
當然不是所謂的火大
也沒有所謂的真的很火大,當然沒什麼利益的衝突,
這只是各支持者的不滿,
不知道你了不了解這種過程,
有些人就是那麼有正義感,
所以不是每件事都要有利益關係才火大ok!
程式系統既然不是一兩次發生這種事情了~
為何到現在,還是陸續的發生,
應該再開始的活動,就要確實的檢查,
怎麼會ㄧ直到昨天,才更正系統,
直接做扣票的動作呢?超級的糟糕~
(不用思考就做了會讓人反彈的動作~活該)
不是嗎?pixnet對不對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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